KTV陪酒女自杀的案例[已解决]
回答1:
湖南湘西,16岁少女陈丽交友不慎,被朋友李红以1000元代价叫至ktv陪酒,随后两女被5名男青年带至湘西,李红反锁房门得以幸免,陈丽被5人轮流欺凌后,从9楼一跃而下当场毙命。
2010年9月4日,穿着一身红裙子的陈丽,从湘西凤凰酒店九楼一跃而下,结束了她年仅16岁的生命,在其身后,5名男青年冷眼旁观,而他们正是造就这一切的罪魁祸首,交友不慎则是陈丽坠落的一大诱因,她用生命诠释了自己内心的仇恨。
陈丽是湖北黄石人,一家人祖祖辈辈都靠种地为生,陈丽这一辈有5兄弟姐妹,陈丽是家中最小的孩子,从小得到最多的恩宠,她的父母虽然老实但并不迂腐,倾尽全力供5个孩子读书。
最大的两个成功考上大学,老三老四正在读高中,学习成绩也不错,只有陈丽最让人操心,她在学习上并没有什么天赋,知道家里经济困难父母艰难,初中毕业后,她主动放弃学业外出打工,自愿供兄姐上大学。
父母兄姐不同意,陈丽只能在春节过后,偷偷跟着村子里的大妈跑出去打工,这番先斩后奏让父母气得够呛,但是陈丽人已经到了温州,无论如何也喊不回家,父母只能嘱咐几句后任由她去。
几经辗转,陈丽在温州一家服装厂安顿下来,每个月的工资转一半给母亲,其余的就存下来,虽然工作十分枯燥,但陈丽却也不觉得生活有多么艰难。
在厂里,她认识一个同样辍学出来打工的湖南姑娘李红,因为年龄相近,家里情况也差不多,两人一见如故,李红自称已经出来打工两年,算得上是这一片的老油条,她带着陈丽见识了不少东西,陈丽第一次喝酒,第一次去酒吧玩,甚至第一次和陌生男人搭讪,都是李红一手安排。
陈丽有些羡慕李红的潇洒,但她也知道李红不用将钱转给家人,手头充裕得很,而她却不能不管家里的兄姐,她们两人根本就不是一路人,她没有办法做到如此潇洒,李红似乎也看出陈丽对这种生活的排斥,之后很少来找陈丽。
2010年9月份,李红突然又找到陈丽,称自己在外面组局少了一个妹子,想要陈丽过来一起玩,言语中满是恳求,陈丽一向心软,念着之前的情谊答应对方,并很快赶到某ktv
在她进来的那一刻,李红眼睛亮了一下,拉着陈丽走到沙发上坐下,随后又转过头朝另外5名男青年伸手要钱:人我已经帮你们叫来了,答应的钱给我,一个个大男人可不能反悔。
5个男青年边掏钱边起哄,陈丽觉得自己被李红给耍了,当场表示要走,被坐在门口的男青年拦住:我可是给了钱的,这就想走?至少也得陪我们唱唱歌啊!
李红见状也走上前来拉陈丽,并表示刚刚拿到手1000元,这已经抵得上两人半个月工资,李红称可以分一半给陈丽,但是她必须坐下来唱唱歌。
看在李红面子上,陈丽只好留下来,一行7人在ktv里玩闹,陈丽本身也很喜欢唱歌,1个多小时里那5个男青年也很安分,看起来不像坏人,陈丽逐渐放松下来,跟众人一起玩起来。
不知不觉中,陈丽喝下男青年给她点的饮料,很快变得迷迷糊糊,她转头望向李红,发现她早已躺在沙发上不省人事,等两人醒来时,发现已被送到酒店房间,并且窗外风景一看就不是温州。
原来5名男子为了让陈丽无法求助,竟然直接将两女带到老家湘西凤凰,为了稳住陈丽,他们自称是带她来旅游,但陈丽却根本不相信他们的鬼话,吵闹着要回去,5名男子彻底撕下面具,直接扑向陈丽想要控制住她。
此时李红也已转醒,意识到情况不对后,李红反应比较迅速,直接一巴掌朝着面前的男青年扇去,趁着对方愣神,逃进厕所把门锁上。
但陈丽则没有这么幸运,无助的她被关在房间里,和5名男子共处一室,被他们轮流折磨了整整1个小时,事后,再次清醒过来的陈丽,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,仿佛一具行尸走肉。
她没有歇斯底里的哀嚎,也没有流眼泪,只是慢吞吞地穿上红色连衣裙,然后站在房间门口,房间里的五个人还在嬉笑,陈丽却突然冲了出去。
5名男子察觉到不对劲后追了上去,发现陈丽的目标不是楼梯,而是走廊另一头的窗子时,5人索性不再追她,毕竟那边没有出路,陈丽迟早还得回来,但他们忽略了一个女孩的决心,陈丽头也没回直坠而下,成为这场悲剧中的牺牲品。
自杀案件的调查,很快让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清晰起来,5名青年和李红,都被带到警局接受调查,5人很快承认了自己的罪行。
根据5人的交代,他们并非初犯,这样逼迫女子,已经不是第一次,根据刑法第236条,违背妇女意愿,以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手段欺负妇女的,处3-10年有期徒刑。
5人轮流施暴,并且致女孩自杀身亡,属于此罪的加重情节,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死刑,五人作案动机卑劣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,最终2人被判处死缓,1人无期徒刑,另2人分别获刑15年和13年。
5名“恶魔”已经伏法,但陈丽的生命却永远定格在16岁,只留下父母家人还沉浸在无尽的伤痛中,交友不慎让陈丽付出惨痛的代价,法律虽无法对李红作出惩罚,但良心的谴责会让她终身不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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